各相關企業、醫療機構:
根據《海南省醫療保障局關于開展口腔種植體系統集中帶量采購續簽第二年協議工作的通知》(瓊醫?!?024〕61號)要求,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口腔種植體系統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結果延續第一年中選結果(詳見附件1),企業無需重新申報。
二、按照上一年協議采購量(詳見附件2)確定本次協議采購量,如因特殊原因有變更的,需經醫療機構同級醫療保障部門審核通過后予以調整,并報省級醫療保障部門備案。
三、三方請于2024年5月28日前完成第二年合同簽訂(合同模板詳見附件3),將已簽訂的協議掃描件上傳至醫保子系統并三方確認(因系統功能尚未完善,上傳工作及操作流程另行通知)。協議簽訂時間作為執行集采政策情況的考核依據之一。
海南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