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企業:
根據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執行冠脈藥物球囊省際聯盟集中帶量協議期滿后接續采購中選結果的通知》(鄂藥采聯辦〔2024〕2號)第一部分第二項的規定:“本次接續采購產品范圍內中選產品供應清單之外類別相同、功能相近的非中選產品,未按價格限價掛網的,在省采購平臺暫停掛網”。本次集中申報期間未發現企業在非中選價格聯動模塊申報非中選產品。經梳理,現對冠脈藥物球囊暫停掛網目錄予以公示。
一、暫停掛網產品
已掛網但未進行非中選產品價格聯動的產品納入暫停掛網目錄。
二、公示時間
2024年5月7日-5月9日。
公示期內,企業對公示信息有異議的,可通過采購平臺“網上辦事大廳-申投訴”模塊進行提交申投訴,并上傳相關證明材料。暫停掛網產品,企業可在公示期間登陸“基礎庫”-“帶量非中選數據聯動”模塊中申報價格,經復核,對于符合要求的產品予以價格調整和恢復掛網。申(投)訴人可同時向省醫保局價采處提交相關申(投)訴材料。
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省政府采購中心)
藥械采購處
2024年5月7日